张德利委员:
您提出的《关于优化我市生育政策 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建议》中,“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优先安排入住公办养老机构”的建议已收悉。感谢您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,结合民政工作职能职责答复如下。
一、具体落实举措
(一)明确优先入住机制。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纳入公办养老机构优先保障范围,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对象,在公办养老机构有条件时,优先安排入住,切实解决特殊群体“入住难”问题。
(二)夯实公办养老资源。近年来,我市持续加大公办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投入,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供给体系。截至2024年底,全市共有各类养老服务场所667个,其中养老机构87家、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117个、社区及村级养老服务站264个、农村互助幸福院199个,形成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网络。养老机构总床位数达9019张,护理型床位占比提升至79.01%,提供医养结合服务的养老机构共74家,公办养老机构医养结合率实现100%全覆盖,街道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100%。通过资源优化配置,重点保障特困人员、残疾人等特殊群体,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入住提供了坚实的保障支撑。
(三)完善配套服务体系。依托全市养老服务网络,为居家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提供定期探访、生活照料、精神慰藉等延伸服务,全方位保障其养老需求,让特殊群体在熟悉的环境中享受贴心服务。
二、下一步工作方向
进一步加强对公办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的督导检查,建立常态化评估机制,细化服务标准与评价指标,切实增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的获得感、幸福感和安全感。
再次感谢您的宝贵建议,我们将持续优化特殊家庭老年人保障工作,不断提升养老服务专业化、精细化水平,为推动全市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有力支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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